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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发现同事患上职业病,上海禄象水晶雕刻有限公司8名外地员工要求公司为他们做职业体检。公司非但不予理睬,反而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炒他们鱿鱼。8名员工只得将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“恢复劳动关系、补付工资,并为他们做体检”。日前,市二中院的终审判决为8名外地员工讨回了公道。 宋某等8人均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,2002年10月起,开始在禄象公司上班。
2004年4月,该公司一名职工被查出患有矽肺病,为此,全体职工经组织至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体检。然而,令人不解的是,体检表上注明的单位不是禄象公司,而是上海贞明水晶加工有限公司。
对此,禄象公司解释:如若职工被查出职业病,公司将可能受到有关部门处罚,故对外宣称是贞明公司职工。禄象公司向他们出具了担保书,明确宋某等人仍属禄象公司员工,并承担职业病、工伤引起的后果和法律责任。
2004年8月初,宋某等人再次要求禄象公司为他们做职业健康检查,公司却完全否认与宋等人存在劳动关系,并将他们赶出厂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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