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是“健胃消食片”、“川贝枇杷膏”、“板蓝根颗粒”,包装也都差不多的,可仔细一看却与药品的“药”字号不同,是“食”字号或“健”字号的食品。日前,专家提醒市民,购药时一定要看清包装上的批准文号。
尽管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专门下发通知,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能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、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、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。可是记者走访天津市部分药店时看到,货架上酷似感冒类、胃肠类、止咳类非处方药药品的保健食品还是不少。
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:很多仿药食品宣称具有与药品一样的疗效,但实际上大多数根本没有疗效,一旦被消费者误当药品食用,就有可能延误病情、危害健康。所以购药时一定要看清包装上的批准文号,是不是“国药准字”,如果不是即证明其不是药品。